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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背景
汉语方言
汉语方言,现在一般分为七大方言区,就是:北方方言、吴方言、湘方言、赣方言、客家方言、粵方言和闽方言。
七大方言中有六个在中国南方,它们的地域分布如下:
- 湘方言在湖南省大部分地区。
- 赣方言在江西省(东北沿长江地带和南部除外)。
- 客家方言在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江西等省的部分地区。
- 粵方言在广东、广西的大部分地区以及海外华侨、华裔中。
- 闽方言在福建省,广东的潮州、汕头一带,海南岛和台湾省大部分地区,华侨、华裔中有很多说闽方言的。闽方言内部分歧很大,可以再分区。
- 吴方言,主要分布在江苏省长江以南镇江以东部分(镇江不在内),以及浙江省的大部分。包括苏州、上海、杭州、天台、临海、黄岩、温州、瑞安、平阳、金华、兰溪、武义、丽水、衢州等市县。有的学者认为,江西东北的玉山、广丰、上饶,安徽南部的铜陵、太平等市县也属于吴方言区。
- 北方方言是全国最大的方言区,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70%以上。分布区域包括长江以北的汉族地区,长江以南镇江以上九江以下的沿江地带,湖北(东南一带除外)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以及湖南省西北一带。北方方言下面又可分四个方言小区:华北东北方言、西北方言、西南方言、江淮方言。徐州、蚌埠一带属华北东北方言,南京、镇江等地属江淮方言(也称下江官话)。北方方言内部有很大的一致性,从东北的哈尔滨到西南的昆明,直线距离约有3200公里,从东南的南京到西北的酒泉,直线距离约有2000公里,其间各地的人通话基本没有障碍。
汉语的方言是复杂的,分歧是严重的。复杂的地区集中在中国东南部。分歧主要反映在语音系统和基本词汇上,至于一般词汇和语法规则的系统则分歧不大。因为汉语各方言都从同一个母语——古代汉语发展而来,由于各方言形成的年代不同,就不同程度地保留着上古汉语、中古汉语的痕迹,因此,方言同古汉语在语音上有一定的对应关系,方言同方言(包括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普通话)语音也有一定的对应关系。方言区人学习普通话语音应该充分利用这些对应关系,努力寻求对应规律。在中国漫长的古代社会形成的丰富发达的汉语书面语,促进了汉语方言在词汇、语法方面的接近。因此,方言区人学习普通话最要花精力的是学习普通话语音,其次是基本词汇(日常生活词语),至于语法,相对来说,需要花的精力则比较少。
普通话
普通话是“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,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,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”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,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。这个定义实质上从语音、词汇、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。
“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”,指的是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,并不是把北京话一切读法全部照搬,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。
就词汇标准来看,普通话“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”,指的是以广大北方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,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。
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“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”,这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意思:“典范”就是排除不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;“白话文”就是排除文言文;“现代白话文”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话文;“著作”就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,它建立在口语基础上,但又不等于一般的口语,而是经过加工、提炼的语言
普通话语音
普通话语音系统主要包括声母、韵母、声调、音节,以及变调、轻声、儿化等。